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 拟建校外教学点公示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2-24 浏览次数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经自查评估并通过学校论证审议,决定保留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杭州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,新增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、备选新增温州交通技术学校等3个校外教学点,现将拟合作单位基本信息公示如下:
序号 | 设点单位所在地 | 校外教学点名称 | 备案情况 |
1 | 杭州市 |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杭州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| 保留 |
2 | 宁波市 | 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 | 新增 |
3 | 温州市 | 温州交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| 新增(备选) |
4 | 湖州市 | 长兴县李家巷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| 新增(备选) |
5 | 绍兴市 | 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校外教学点 | 新增(备选) |
一、公示时间:(2025年2月24日--2025年3月4日)。
二、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: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,向本单位纪检、培训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三、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:纪检室:0577-85108020,培训中心0577-85108116。
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
2025年2月24日